快来查收你的普法大礼包吧
——清明将至,这些法律知识要牢记
又是一年芳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
2025年清明节将至,作为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我们准备了普法大礼包,请广大市民朋友知悉并查收,助您平安过节。
一、清明祭扫别大意,防火安全要牢记
清明祭扫中,不慎将周边植被森林点燃引发火灾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倡导文明、绿色的祭扫新风,防患于未“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钱”不能乱烧,违规使用触法律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其版式、图样均受法律保护,将冥币做成人民币的样式予以焚烧,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影响了人民币管理秩序且违反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应该自觉抵制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可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敬献故人以表思念之情。高仿冥币也不能生产、销售、购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三、英雄烈士不可辱,文明祭祀慰英魂
英烈不容亵渎,正义必须守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等行为,将视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安全出行要牢记,遵守交通规则
清明节期间,天气多变,路况复杂,驾车出行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车速及安全车距,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追尾等事故的发生。安全出行要牢记,切勿酒后驾车,提倡错峰出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爱护环境记心间,勿要盗伐、滥伐墓地树木
清明植树好时节,莫成树木清明“劫”。清明打扫、清理已故亲人的墓地无可厚非,但将墓地周围的树木随意大量砍伐修整,可能会踩到法律的红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共同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六、倡导移风易俗,勿要随意占地、建坟、迁坟
摒除丧葬陋习,树文明新风。违规迁移坟墓,私自修建坟墓,违法占用法律禁止建墓的地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文明新风,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在此,我们提倡大家清明节绿色文明祭扫,移风易俗,转变祭扫理念、改变祭扫方式,以网络祭奠、清扫墓碑、鞠躬默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以鲜花代替纸钱”、“丝带寄哀思”、“电子蜡烛代替明火蜡烛”等低碳、环保、文明的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
理性追思、文明祭扫,你我同行,让清明更加文明。快来转发这个大礼包吧,让更多人了解清明普法知识,共建文明平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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